南诏越国公
唐代南诏第四世王皮逻阁于开元二十六年(738),被唐皇封为越国公、开府仪同三司。见“皮逻阁”(671页)。
唐代南诏第四世王皮逻阁于开元二十六年(738),被唐皇封为越国公、开府仪同三司。见“皮逻阁”(671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辽世宗宫卫※积庆宫下之一石烈名兮腊。
僧官名。明清时封藏族地区一些管理若干支土民的僧人首领为国师,秩正五品。颁给诰命,赐予银印,3年一贡,依例世袭。清代有甘肃番部珍珠族国师,化族国师等名号。隶僧录司。
即“蒙古源流”(2337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叠州,在今甘肃迭部。宣德三年(1428)十二月,其族僧人首领丹卜监藏入朝贡马。四年正月,朝廷赐以钞、彩币表里、金织文绮、袭衣等物。弘治九年(1496),复遣使入朝,赐之彩缎表里
?—1478东察合台汗国汗族,※吐鲁番统治者。自1464年起多次向明朝进贡;1472年袭破哈密,占据其地,但仍与明朝保持政治和经济关系。1478年病逝。
即“客失的迷”(1752页)。
明、清四川土司(今土家族)。天启元年(1621),以“酉阳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冉跃龙为宣慰使。冉氏世为土官。元末,其先祖冉如彪受封为四川酉阳军民宣慰使司(治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慰使。明洪武五
书名。元马端临(1254—1322)撰。348卷。始撰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前后,大德十一年(1307)成书。全书以杜佑《通典》为兰本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上起三皇五帝,下迄南宋宁宗嘉定(1208—1
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年(1876),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以英人马嘉理在云南腾越被杀一案向总理衙门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遭驳斥,遂与俄公使密商英俄分
傣语音译,意为“大十万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的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