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面朝官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务的中央各官属,包括※契丹北枢密院、※北宰相府、※北大王院、※宣徽北院、※大于越府、※大惕隐司、※夷离毕院、※大林牙院、※敌烈麻都司等。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务的中央各官属,包括※契丹北枢密院、※北宰相府、※北大王院、※宣徽北院、※大于越府、※大惕隐司、※夷离毕院、※大林牙院、※敌烈麻都司等。
北魏大臣。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其先世领叱罗部落(一说本新罗种人内入者),后为拓跋鲜卑附臣,改叱罗为罗氏。东晋太元十年(385),匈奴独孤部刘显杀刘眷自立,又欲杀拓跋珪(北魏道武帝),结护珪奔贺
古地名。中国历史上首都或陪都的建号。所在因朝代或时间不同有异。自东汉都洛阳(今河南洛阳市)后,因西汉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市),遂以方位称洛阳为东京,北周、隋、唐因之。唐宝应元年(762)置五京(五都)后
见“费雅喀”(1771页)。
即“掩㴲水”(2037页)。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
元、明、清三朝主管接待边疆少数民族及外国使臣之机构。元至元九年(1272) (一说十三年,1276,误)十月置。前身为唐四方馆。初时置时废,不常设。元贞元年(1295),定以礼部尚书兼领馆事后,遂成定
1866—1914清末考据学家。字捍郑,一字感莼。江苏吴县人。幼喜治经,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选翰林庶吉士。官居吏部主事,于上海创建实学报馆。后赴日本考察学务。三十三年(1907),调任学部图书
见“溥仪”(2402页)。
蒙古语音译,亦译帖儿格、帖列格,意为“车”。据载,古代蒙古人有两种车,一种称“合剌兀台·帖儿坚”,一称“合撒黑·帖儿坚”。车辆在蒙古牧民中早已广泛使用,是必不可少的交通运输工具。据《元朝秘史》载,早在
见“东方全史”(5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