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古国名。一作䍧牱、牂牁。地域包括今贵州大部。最早见于《管子·小匡篇》。春秋时,处于周职方外,曾遣使向齐桓公贡献方物。与吴越、巴、荆等“南蛮”国并称。春秋末,为夜郎国小邑之一。“牂柯”之名
鄂伦春语音译,平均分配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一)※“乌力楞”(地域公社)共同消费熊肉;(二)“乌力楞”按户平均分配;(三)同猎者平均分配。
亦称《浙江图书馆丛书》。书名。丁谦撰。2集。第一集35卷,内容为关于《汉书》至《明史》诸正史中《四裔传》所作的种种考证。第二集,34卷,内有《穆天子传地理考证》、《元秘史地理考证》、《元圣武亲征录地理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文王※大钦茂弟。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奉文王命朝唐,获厚遇,唐玄宗于内殿宴饮、授官、赐袍带,留作宿卫。
?—182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瑚锡哈哩氏,字玉亭。乾隆三十三年(1768),由翻译举人考取笔帖式。三十六年,中举人。累官至内阁学士,历任盛京兵部、户部侍郎,后兼管奉天府。六十年,以袒护旗员,下
见“阿斯”(1197页)。
见“薄罗卫”(2544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弟巴木巴尔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毕锡哷勒图郡王,建旗。分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
回族族谱名。始撰于明隆庆元年(1567),清代多次修撰。1935年萨嘉曦、萨镇冰又续修。8卷。卷首1卷,载历代修谱旧序及戒谕、条例、例言与新修序文、题词、引用书目等。卷1,为恩纶录,载历世有关诰敕及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