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乜里没里
见“土河”(63页)。
见“土河”(63页)。
见“元朝秘史”(23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右卫。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首领那海,义不扎尼等来朝,明廷在其所属之地置此卫,以那海为指挥同知。其地在今呼兰河支流通肯河流域。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精河城。辖有5驿站、13卡伦、察哈尔营、旧土尔扈特、哈萨克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5000人,主要有蒙古、汉、维吾尔等民族。
见“成烈嘉措”(744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又作朵甘宣慰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初,命星吉监藏为宣慰使。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三品。景泰三年(1452),明廷从灌顶国师赞善王班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加尼别克、札你别克,又名阿布赛义德。明景泰七年(1456),与※克拉依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脱离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的统治,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建立哈萨克汗国。与别失
唐吐蕃政权所辖四个军政单位之总称。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时创建,是为吐蕃王朝形成的重要标记之一。“如”藏语音译,意为“翼”或近似于后世蒙古“盟旗制度”的“旗”。具有军事及行政两种职能。初分吐蕃为四如,即伍
东北古族名,亦为其所建政权名。一作夫馀。来源于中国北方古※貊族迁居东北的一支,一说夫余乃“”之缓读。传说其始祖东明出自※橐离国,逃奔“至本地的夫余而王之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甘”、“更”或“金”。分布于湖南、贵州、广西三省(区)交界地区和湖北西南一带。人口2514014 (1990年)。其分布以贵州黎平、榕江、从江、锦屏、天柱、剑河、镇远、玉屏,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