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弘化大长公主”,见“弘化公主”(645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粮食管家。受值日大头人管领,经管官寨的粮食收支,设专门账簿,年底向土司报账。任职者每月可得7—8斗粮食的津贴及部分牛场所交的酥油。多利用其职进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
指沙俄侵略者。一作罗杀、罗沙、罗叉。原义为印度神话中的恶魔,数目很多。清初,沙俄侵略者一批批侵入时为中国内河的黑龙江流域,奸淫抢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是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按谐音(罗斯、俄罗斯)称汉
书名。金蔡松年诗词集。原6卷(广雅上、广雅下、宵雅上、宵雅下、时风上、时风下),今仅存前3卷。作者故乡汴梁(今河南开封)有明秀峰,为作者与诗友觞咏处,故以名集。松年(1106—1159)字伯坚,自号萧
见“答儿罕”(2238页)。
契丹皇室四宫帐。又作四帐皇族,或一帐三房。包括由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及后裔组成的※大横帐,及其伯父岩木后裔组成的※孟父房、释鲁后裔组成的※仲父房和其弟后裔组成的※季父房。“此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
唐代设置于陇右地区的军政机构。高祖武德七年(624),以凉州总管府改置,督凉、肃、甘、肃、瓜、沙、伊、芳、文8州。太宗贞观元年(627),废为神乌县。高宗总章元年(668)复置。咸亨元年(670),升
即“东珠”(508页)。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