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535武兴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西北)氐人。※杨集始之子。梁天监元年(502),以世子遣使赴北魏。次年,父卒,袭位。因年幼,国事皆委二叔杨集起、杨集义。受魏封为南秦州刺史、征虏将军、汉
早期藏学家。精通藏语文及藏族历史、宗教及文化。与藏族通婚,与藏族联系密切。从30年代起,即发表有关藏族的著述。 《康藏前锋》、《康导月刊》多载其文。其论述多取材于藏文原著及藏族学者,从其学者多人,其口
即“经世大典”(1555页)。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
元朝将领,唐兀氏。著名弓匠小丑之孙。曾从万户也速䚟儿、玉哇赤等累战有功,授前卫亲军百户。积官昭信校尉、芍陂屯田千户所达鲁花赤,后以病退。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见“炒花”(1502页)。
即“波路”(1516页)。
藏传佛教萨迦派首领的称号。藏语称“萨迦曲杰”。自乌思藏款氏家族贡觉杰布(1034—1102)建萨迦寺,创萨迦派起,经公哥宁波、萨班·公哥坚藏、八思巴,使该派大兴,成为政治上统治全藏,宗教上成为藏传佛教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