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参见“大凉族”(87页)。
即“肃慎”(1547页)。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古尔万户、古尔摩哇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四年(1406)设置之木塔里卫。清代穆克图哩山在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与乌苏里江相近,然木塔里山卫印今发现在
蒙古国开国功臣。又译沉伯、沉白、闯拜。逊都思氏。※锁儿罕失剌子。原附属泰赤乌部,为脱朵延家奴。铁木真(成吉思汗)早年被泰赤乌部塔儿忽台执禁,得其父子营救,幸免于难。后归附铁木真,随从统一蒙古诸部。宋嘉
指藏传佛教(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四大活佛驻锡的拉萨四大寺院。即功德林(济咙活佛驻场)、丹吉林(第穆活佛驻场),策墨林(策墨林活佛驻场)、锡德林(一说为策觉林,热振活佛驻场)。清册封此四寺之大活佛为“
党项部族名。地在镇戎军(今宁夏固原县)境。首领移,本附属于拓跋部首领李继迁,因不堪压迫,闻宋朝下诏招抚,宋景德元年(1004)四月,率部属投附宋朝。
清末在云南西南部边疆设置的地方统治机构。清政府为了镇压当地少数民族的不断反抗和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直接统治,于光绪十三年(1887)在澜沧建置直隶镇边厅,治所设在勐朗坝(今澜沧县治),直接派兵驻防,辖今孟
古地名。在今辽宁朝阳市西北,老哈河上游。秦汉之际,东胡邑于此。西晋时,鲜卑宇文部亦在此建牙帐。唐代,其地为平州北境,契丹南界,曾设紫蒙戍。开元二十二年(734),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初平契丹,即于此大阅以
见“阿灵泼”(1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