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林河卫
见“甫里河卫”(1048页)。
见“甫里河卫”(1048页)。
旧时珞巴族迦龙部落的神判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瑜地方。当发生民事纠纷时,由村落长老充当公证人,和当事人一起,站在祭台前。巫师手拿鸡蛋念咒,再把鸡蛋交给被告,被告咀唇贴在鸡蛋上起誓,接着将鸡蛋煮熟,取
见“和宁路总管府”(1450页)。
傣语音译。“纳”意为“田”,“龙达”意为“下面的眼睛”。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之管家一类的人员。负责为领主催收粮课,到官田监督农奴代耕。领主划给一定数量土地——“龙达田”,作为在职期间的薪俸。
碑铭。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玄烨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简述康熙帝三次率兵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经过及建碑原委,为研究清代前期清准关系重要史料。碑现存呼和浩特席勒图召。
见“毕拉尔”(756页)。
见“耶律马五”(1307页)。
见“李特”(1021页)。
?—1386明代云南顺宁土官。布朗族。原为布朗族头人,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朝,明置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署府事。十七年,任知府,定租赋,立贡制。十九年(1386)卒,子勐哀承袭。
见“吕光”(775页)。
见“阙利啜碑”(23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