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丁军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新石器晚期文化类型的一种。又因其遗物中有青铜器或测定年代为商末西周时期的文化遗存,近来考古学界又将其划入青铜时代文化的一种。以首先出土于甘肃临洮城南约20公里的寺洼山而得名。遗址堆积在马家窑文化层之上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撒拉族旧称。简称撒拉回,又称撒拉尔回。因自称撒拉,信仰伊斯兰教,生活习俗与回族大体相同,故名。参见“撒拉族”(2493页)。
见“拓跋晃”(1359页)。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发源于阴山系之蛤蟆岭,在赤峰北,系指召苏河、阴河、西路嘎河、半支箭河、锡伯河、五河汇合段东北流与乌拉台河、车尔伯呼河合,至赤峰西北入翁牛特旗,曲折东流入老哈河。南北朝时库莫奚族曾居
1785—1843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才贡喇嘛家族。15岁入经院学习。20岁赴西藏,入哲蚌寺隆本康村,精研《中观》、《般若》。拜益坚参经师等人为师。为隆务寺迎请《甘珠尔》大藏经。后返隆务寺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旧时鄂伦春人的一种原始住房。鄂伦春语音译。亦作“斜仁柱”。“仙人”意为“木杆”,“柱”是“房子”的意思。俗称“撮罗子”,毕拉尔路鄂伦春人称※“楚伦安嘎”(尖房子)。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藏族聚居区所置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给以委牌。为屯守备下属。平时管理本小支事务,战时随屯守备助官军作战。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四年(1898)由喀喇沙尔直隶厅改置。治所在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辖新平(今尉犁)、轮台、婼羌(今若羌)3县。管领村庄130处、28驿站、8卡伦及南路旧土尔扈特、珠勒都斯中路和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