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彦讷谟祜
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僧格林沁长子。同治四年(1865),袭亲王爵和旗札萨克职。先后任御前大臣、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九门提督、崇文门监督等要职。在京供职10余年,每二、三年回旗一次。乘狩猎之便巡视各地,以了解民情。注重文治,选用人材,使旗政渐入正轨,民生安定,境内盗贼绝迹。死后加封慎亲王。
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僧格林沁长子。同治四年(1865),袭亲王爵和旗札萨克职。先后任御前大臣、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九门提督、崇文门监督等要职。在京供职10余年,每二、三年回旗一次。乘狩猎之便巡视各地,以了解民情。注重文治,选用人材,使旗政渐入正轨,民生安定,境内盗贼绝迹。死后加封慎亲王。
见“真寂寺”(1819页)。
?—1205西夏大臣。夏桓宗时(1194—1205)官南院宣徽使。质直端重,有大臣体。镇夷郡王李安全渐干政,乃正色于朝,遇事不折。安全欲篡位,因诱以甘言,拒听之不为所动。临终谓子思义曰:“吾不能为国纾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即管领。清代供皇家役使的包衣组织和其首领的名称。该组织,满语称“珲托和”(意为“一半”,即初置之时人丁额常不及内外佐领之半,或有以称半佐领者)。天命(1616—1626)间,如博尔晋虾(侍卫)辖下已有
纥石烈部首领。女真族。居活刺浑水(今呼兰河)诃邻乡。兄弟7人,素有名声,为众所服。乘温都部乌春等起兵反叛劾里钵(世祖)之机,约集乌古论部骚腊勃堇(部落长)、“富者”(部落贵族)挞懒、海罗勃堇等掳掠野居
见“吉美其美”(684页)。
?—175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赫舍哩氏。大学士希福曾孙。雍正元年(1723)进士,授庶吉士,散馆编修。十二年(1734),充日讲起居注官,迁侍讲。十三年,命在尚书房行走。乾隆元年(1736),转
又记作“瞎里尀”、 “里尀”(“尀”,读若“颇”)。契丹语,意“请时”。契丹族对中和节(二月一日)和三伏节(六月十八日)的称谓。契丹皇族姓耶律,后族姓萧,为国内两大姓,
清代宗人府所掌皇族觉罗姓以外散处各地的觉罗姓氏。《清朝通志·氏族略》载:“宗室、觉罗之外,有民觉罗……如伊尔根、舒舒、西林、通颜……上加‘民’字,以不同于国姓也”。清天潢贵族皆姓觉罗,乃指清太祖努尔哈
见“捺钵”(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