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召
见“传大召”(794页)。
见“传大召”(794页)。
见“爱河卫”(1898页)。
即“掩㴲水”(2037页)。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娶舅父之女时跨越长幼序列而所送之赔礼牛的称谓。在景颇族地区外甥有优先婚配舅父之女儿的权力,但婚配时必须先长后次,若择配时越过未嫁长女而娶次女,得给其姐姐送1头牛,以作
金末纸币。天兴二年(1233)十月印于蔡州(治今河南汝南县),以楮纸为之。以银为本位,面值分1钱、2钱、3钱、5钱凡4等。同现银通行,三年正月,金亡,作废。是为中国最早的以银为本位计算的纸币。
汉称。自称“甘迪门”,意为“山人”。过去对依靠租种“山主”山地为生的瑶族的称谓。所租土地多是贫瘠的荒山,因自然环境限制,一直保留“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解放前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
?—1688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纳喇氏。兵部尚书噶达浑之子。顺治十四年(1657),袭父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为王府长史。康熙九年(1670),任正红旗满洲都统。十四年(1675),授镇安将军,驻防河
蒙古国和元代由蒙古人组成的兵种。蒙古军士“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元史·兵志一》)其制:家有男子,15以上,70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伊斯兰教派之一。清末民初由回族人※马启西(1865—1914)创立于甘肃临潭旧城。因以《天方至圣实录》、《天方性理》、《天方典礼》等“汉克塔布”(即用汉文写的经典),宣传伊斯兰教教义,故人称“汉学派”
1781—?清代拉卜楞寺释尊佛殿的修建者。藏族。系二世嘉木样之侄。13岁步行赴卫藏,入哲蚌寺郭芒经院学习,获多仁巴学位。往日喀则,从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受近圆戒。后返回家乡昂拉。前往蒙古宏法时,在阿拉善旗
藏语音译,意为“办事员”。原西藏地方政府五品僧俗官职名。西藏小世家子弟,在仔康附设机构受训后,初任政府职务时,照例先任此职。经一定时期习练和考核后,也能调任小※宗本(“宗”相当于内地县,“宗本”为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