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云南武定女土官。彝族。统领南诏三十七部之一武定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十六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
?—883或887唐末节度使。本姓朱耶(一作朱邪),名赤心,西突厥别部沙陀人。祖籍陇右金城(治今甘肃兰州西北)。阴山府都督、代北行营招抚使※朱耶执宜之子。初袭父职。曾与唐将联兵击回鹘,破石会关,平潞州
见“賨人”(2294页)。
书名。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巡抚徐相国等五人受命主纂,布政使司参议宫梦仁、姚淳焘等协修,参加者达60余人。80卷,附图考1卷。成书于二十三年(1684)。体例遵十一年(1672)颁布之《河南通
滑雪板。赫哲语音译。亦作“刻雅奇刻”或“恰尔奇刻”。汉语俗称“踏板”。旧时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猎人冬季追捕野兽的交通工具。一般以稠李树制作,也有用白桦、柞、榆等木做的。宽约5寸,厚3分,长度以猎人
西辽大臣。一说为穆斯林史家所记之额儿布思。契丹族。辽代末年,天祚帝时,为六院司大王。保大四年(1124),见辽大势已去,背天祚帝,随耶律大石西迁,至起儿漫(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克尔米涅),立大石为帝,建西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
古族名。又称姜氏之戎。本羌人之一部,居姜水(陕西宝鸡地区),与周族关系密切。周族西迁于岐下,与其结为婚姻集团。西周初,大批向东迁移。周宣王三十九年(前789),迁居晋北的一支与周战于千亩,周师败。其余
见“卜儿孩”(19页)。
见“蔡阳蛮”(24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