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见“勒俄特衣”(1987页)。
见“塔喇海台吉”(2163页)。
官名。唐置,唐至宋初,藩镇相沿以亲子弟领衙内之职,为节度使府衙内牙将,统最亲近之卫兵,高一级的称衙内都指挥使。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府衙至西夏建国前均设置。
?—1769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雍正三年(1725),由监生授八品笔帖式。乾隆四年(1739),授佐领。十二年(1747),授协领。十三年,随征金川,赏戴孔雀翎。十九年(1754),授呼
见“耶律希亮”(1313页)。
?—805唐代回鹘汗国第七代可汗。即跌骨咄录。䒽跌氏,又作阿跌氏。少孤,为大首领所养,辩敏材武。历仕天亲、忠贞、奉城可汗次相、ᘆ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永安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索诺木喇布坦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登努尔特达巴罕之阳。东至
见“班第墨尔根卓哩克图”(1793页)。
约春秋末※蜀人首领。名芦保。卢帝子。为蜀国开明氏第三世王。曾帅众攻至青衣羌之地(在今四川芦山县),称雄于僚、僰。
见“胡禄屋阙部”(15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