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所
见“五因千户所”(267页)。
见“五因千户所”(267页)。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县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东部西辽河北岸。明属福余卫。清为科尔沁左翼中旗地。旧名八家镇。同治五年(1866)划归昌图,设分防经历。光绪三年(1877)改置怀德县,隶昌图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实行土
参见“三教理”(50页)。
?—388十六国时期西秦建立者。陇西鲜卑人。※乞伏司繁子。初随父附前秦苻坚。晋太元元年(376),父卒,嗣领部众,代镇勇士川(今甘肃榆中大营川)。随苻坚南征晋,命为前将军,率领先锋骑。淝水之战后,乘坚
明末四川永宁土官。彝族。任永宁(今四川叙永县西南)宣抚使。初与水西诸土官境域相连,世戚亲厚无争。后以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宣慰使安国亨杀安信,信兄安智结效忠复仇,互相攻杀,延续20余年。经川、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
明代四川米易萨连土官。原籍今云南景东县人。傣族。洪武二十五年(1392),偕兄弟叔侄四人与景东傣族土官刀佩(又名刀承恩)等率众随明军征建昌月鲁帖木儿反明之军,事平,受委千户,留米易,管理安宁河下游一带
见“陈吊眼”(1258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郭芒寺”、“赞布寺”。在青海大通县。由西藏赞布顿珠嘉措在青海厄鲁特蒙古首领资助下,于顺治七年(1650)建成。十年(1653),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进京朝觐,返藏时亲临此寺,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