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参见“牛皇节”(358页)。
①清世祖福临年号。1644—1661年,凡18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世祖福临(2411页)。
中国古族名。参见“徐夷”(1893页)。
即“倭赤”(1888页)。
见“浩尔畏”(1934页)。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浪卡子境。洪武(1368—1398)初,明在其地置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参见“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1887页)。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
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
仫佬族传统节日之一。又称喜乐愿。流行于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及相邻各县仫佬族聚居区。每3—4年举行一次,各宗族自定日期自行组织,但邻近宗族往往把年份错开。一般均于立冬后择日举行。节期两天两夜。是时,人们
山名。中国东北地区最早见于史载的名山,今仍沿用此名。一作医无闾。位于今辽河以西、大凌河以东辽宁省中部,主峰望海山在北镇县西北,海拔867(一说880)米,东北—西南走向,绵亘七八十里。传说舜封12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