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政略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指解放前瑶族一些地区占有数量较多的田土和荒山的人或阶层。多把荒山佃给无土或少地的※“山丁”垦种,收取实物或货币地租,或采用“种树还山”的剥削方式。过去广西大瑶山的茶山瑶、坳瑶和花蓝瑶均属这一阶层,除私
清代官员。又作厄真、阿真、额巾。满语音译,“主”的意思。最初为奴仆对家主,臣民对君主的尊称。后演变为官号。清代八旗制度规定,旗的各级官长分别称牛录额真(佐领)、甲喇额真(参领)、梅勒额真(副都统)、固
高句骊国第九世王男武(《三国志》等作“伊夷模”)的谥号。亦称“国襄王”。男武于汉灵帝光和二年(179)继位,汉献帝建安二年(197)死,葬于故国川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前85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且鞮侯单于长子。原为匈奴左贤王。武帝太始元年(前96),父死,弟左大将嗣,旋受弟禅让,得嗣位。以弟为左贤王,以待传位于弟,不数年,弟死,更立己子为左贤王。征和二年(前
北周、隋朝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拔氏)。魏濮阳王元顺孙,武陵王元雄子。少英果,多武艺,为周齐王宇文宪所赏识。引置左右,数从征,官至大将军。后被杨坚委以心腹,入侍卫。曾随坚赴周赵王宇文招之宴,护
五代初河西地区地方政权。参见“西汉金山国”(708页)、“张承奉”(1181页)。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
见“婆娑府路”(2128页)。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治所在今甘肃临夏市。洪武七年(1374)置。初置司令、司丞各1员。十五年(1382),改称大使、副使。一度因茶贱马少,受命兼领洮州司(治所在今甘肃临潭县)。终明之世,一直是明政府与
即“徒单克宁”(18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