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罗长官司
见“乌罗府”(334页)。
见“乌罗府”(334页)。
见“萧瑟瑟”(1999页)。
藏语音译,意为“地皮税”或“地方差”。又称“渝差”。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堆穷(小户)向差巴(支差的人)交纳的差税。差巴领种的差地,所有权属西藏地方政府,需支差。堆穷住在这片土地上,即不支差,又喝此地水、拾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五年(1268),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始受封。
官名。清代在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五品。颁给印信、号纸,有不颁发印信仅给号纸者。职责是守土安民,修职贡,供征调,维持治安,惩办抢劫、偷盗和不法者。拥有土兵,有事
见“耶律淳”(1304页)。
北魏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北)契胡(羯胡)。先祖居尔朱川,遂以地为氏,世为酋帅。梁郡公代勤子。太和(477—499)中,继为酋长。家世豪擅,财货丰嬴,牛羊驼马,色别为群,以山谷量之。魏廷每有征讨,辄
景颇语音译,意为“田的力气”。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田租的一种称谓。租额各地不一。景颇族人认为,把荒地垦辟为田是要花大力气的,所以别人借种得付给田主一定的力气钱,故名。
敦煌吐蕃藏文书。为伯字1085号卷子,根顿群佩所著《白史》录有此文。令文于龙年发自吐蕃罕卡宫,《白史》考证,罕卡宫似即吐蕃本部的敦塘丹迦宫(即藏文大藏经目录最初编目处)。令文称据沙州百姓呈禀,该地每年
地方官署名、行政区划名。魏晋始置,北朝、隋、唐初行之,称行台。金初曾建行省制。蒙古国时期,沿金制,地方有征伐,设行省分掌军民之事,相继建有燕京等处、别失八里等处,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未有定制。中统元年
即“阇鄽”(2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