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玛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宋代南丹州诸少数民族的泛称。因地处溪峒地,又称溪峒蛮。其地南接宜州(今广西宜山),北邻西南夷地。宋开宝七年(974)置州,大观元年(1107),改为观州,四年(1110)复旧名。开宝七年,酋帅莫洪
?—1728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隆布鼐·扎西杰布,又名公隆布鼐。西藏拉萨人。藏族。曾任拉藏汗地方政权主管财政的仔本。康熙五十六年(1717),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军侵扰西藏时,受拉藏汗命,赴日喀则
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治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先世为略阳氐豪帅。苻生时(355—357年在位)为侍中、左大将军、尚书等。时人称其才识明达,令行禁止,有王佐之才。曾荐举王猛于苻坚。前秦寿元三年(35
亦作巴饶克、巴敖克。佤语音译,意为“住在山上的人”。居住在云南耿马、双江、沧源和澜沧等县的佤族自称。大多居于山区,很早就以农业为主,解放前已进入封建社会,是佤族中社会经济发展较快的一部分。参见“佤族”
官名。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主司少数民族事务。成帝(前33—前7年在位)时为大鸿胪属官。北魏时复置。后废。
西夏军队职官。在副统之下,步马将佐之上。
即“遗山集”(2232页)。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铜币名。太和十九年(495),孝文帝下诏铸太和五铢钱,但其流通不广,“专贸于京邑,不行于天下”。至世宗宣武帝元恪永平三年(510)冬,又下令铸造五铢钱,史称“永平五铢钱”。后与太和五铢
傣语音译,云南西双版纳领主制下对农民征收劳役的制度。以村寨为单位,村寨内部平均分配劳役,按服役种类分为“甘乃”(对各级领主所服的劳役),“甘勐”(为勐内地方性的公务),“甘曼”(村寨内部的劳务)等。又
隋唐时东北少数民族名。一作靺羯。来源于挹娄(肃慎)。其名初见于北齐河清二年(563),为南北朝时“勿吉”同音异译(一说为勿吉转换读音而成靺鞨,今有人认为是“貊貉”转音)。下分众多部落,著名者有粟末、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