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首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坦绰之下,※久赞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南宋时对※土生番客中蕃衍五世者之称谓。参见“回回番客”(783页)、“土生番客”(68页)。
见“迺贤”(1347页)。
?—1623后金将领。满族。太祖※努尔哈赤之婿。姓纳喇氏。哈达部万汗王台之孙。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努尔哈赤率军灭哈达,降其父蒙格布禄贝勒,次年借口杀之,受明廷斥责,努尔哈赤遂以女莽古济妻之,并
1684—?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为拉日禅定寺创建者。出生于次盖村。30岁居家学习宁玛派教法,后改宗格鲁派。康熙五十七年(1718),赴西藏卫地出家为僧,法名益西桑主(益希桑珠)。由五世班禅罗桑益喜
中国伊斯兰教寺院。俗名北寺。在山东临清市西、卫河东岸先锋桥畔。始建于明初。嘉靖四十三年(1564)重修。历经明清屡加修缮。今存大门、西南讲堂、北讲堂、望月楼、大殿(礼拜堂)、穿厅楼、沐浴室、后门等建筑
1708—1757即七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康区理塘(今四川理塘)人。索南达结之子。由西藏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认定为达赖喇嘛六世仓央嘉措转世灵童。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后改为省溪霸场蛮夷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北。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省溪
见“和朔奴”(1446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首领瓦勒比以其辖地供牧放官厂牲畜,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