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首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1791清代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姓齐普齐特氏。乾隆二十年(1755),以前锋随领队大臣莽阿纳出师伊犁,征剿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叛乱。次年,随将军兆惠驻济尔哈朗。二十四年(1759),随副将军富德攻叶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州所在地(今乌鲁木齐市)。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厅学改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4名、武童4名。有学正1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兀的河卫均改作乌登河卫。
见“元朝秘史”(239页)。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藏文蒙古史籍。原名《述说蒙古地区汗统、佛教、高僧、寺庙、文字创制诸源流之宝鬘》,简称《宝鬘》。内蒙古鄂尔多斯部准格尔旗耶喜巴勒登著。成书于藏历第十四胜生周木羊年(清道光十五年,1835)。其内容分3部
赫哲族传统手套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手套”。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用两块狍皮缝成。手背上面的皮子抽褶,姆指与其余四指分开,手腕上部另以薄兽皮或鱼皮做成约半尺长的筒,并缝有带子。戴
肃北乌呼图地区蒙古族总称。大约在咸丰十年(1860)至同治三年(1864)间,青海察罕诺们罕旗属民,因不堪札萨克王公横征暴敛,先后有数十户牧民移居色尔腾地方。嗣以色尔腾人畜众多,牧地紧缺,复自色尔腾移
?—172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字凫山。康熙进士,授国子监祭酒,历官内阁学士。五十年(1711),授福建巡抚。五十四年(1715),擢福建、浙江总督。任内出巡沿海各地,筹划台湾鹿儿门、澎湖、厦门等
见“麦积山石窟”(9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