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长子。初为一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赐公品级。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屯驻乌哈尔和硕,并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扎哈喇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喇哈峰,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900里。
见“耶律休哥”(1310页)。 ②见“舍利”(1467页)。
1088—1155金初将领、大臣。亦名挞不野。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迁居东京辽阳(今辽宁省辽阳市)。辽末,被征入伍,与阿骨打军作战,兵败,脱身至宁江(治今吉林省扶余县石头城子)。城破,出逃,为女真军
?—1854太平天国将领。广西贵县那良村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客家人)。咸丰元年(1851),随弟※石达开参加金田起义,虽作战悍勇,但少谋略,自起兵至天京(今南京)定都,身经数十战,职不过将军,仍听命
见“哲别”(1858页)。
州名。唐置,治所在今甘肃省安西县。唐末先后为张义潮,曹议金辖地。五代初为甘州回鹘所控制。宋天圣八年(1030)入于西夏,为西夏西平监军司驻地。夏亡州废。元复置。
1629—1678清公主。名雅图。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四女,孝庄文皇后生。初封固伦公主。崇德六年(1641)正月,下嫁孝庄文皇后兄子蒙古科尔沁部弼尔塔哈尔。以弼尔塔哈尔父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
见“海努克庙”(1941页)。
1483—1530印度莫卧尔王朝(1526—1858)创建者。帖木儿王朝(1370—1506)创建者※帖木儿古列根之后裔。1494年继其父为费尔干领地统治者,曾占据撒马尔罕。1504年在※月即别※昔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