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官
特诏授官之谓,相对于常选而言。南朝皇帝提拔官员,可以不由选序。凡特诏授官者,即宣付诏诰局起草诏章奏闻,由天子敕可。然后以黄纸抄付门下省,由门下签诏,请付外施行。天子再画可,付选司行召。此类官谓之得诏官。
特诏授官之谓,相对于常选而言。南朝皇帝提拔官员,可以不由选序。凡特诏授官者,即宣付诏诰局起草诏章奏闻,由天子敕可。然后以黄纸抄付门下省,由门下签诏,请付外施行。天子再画可,付选司行召。此类官谓之得诏官。
即今台湾台北县东板桥市驻地。清乾隆年间大陆移民至此垦殖,在东侧小溪架木板为桥,名由此起。后移民渐多,道光以来形成街市。多漳、泉州人。
1464—1547明河南临颍人,字鸣和,号南坞。弘治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正德元年(1506)充经筵讲官。忤刘瑾,谪为兵部主事。瑾败复职,迁南京国子监祭酒。嘉靖四年(1525)官至礼部尚书、武英殿大
见“四门学”。
一作亦信、亦什哈。明太监。原籍海西(今吉林以北,哈尔滨以南,依兰以西,松花江之间一带)女真族。汉名易信。永乐、宣德间,以内官身分奉命为钦差,七次出使奴儿干(永乐时五次,宣德时两次)。永乐七年(1409
元代舶船出海凭证。舶商出海贸易,须由市舶司核准发给公验。公验写明船上人员姓名、职务,舶船形状,所去国家、地区。后附空纸,登载带出和买回货物种类、数量,以备市舶司检查抽分。不请公验擅自出海,即是私贩;犯
书名。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著。清兵南下时,作者先后在南京、杭州、绍兴、金华等地传教,亲历明清易代之变。此书即其见闻纪实。原文是拉丁文,汉译本据1654年伦敦英译本译成,略去原书所附中国地图,全书收入中国
书名。清章学诚撰。三百二十五卷。史学工具书。仿朱彝尊《经义考》而作,分制度、纪传、编年、史学、稗史、星历、谱牒、地理、故事、目录、传记、小说十二部,五十七目。后于武昌毕沅幕府开局纂修,几经周折,至嘉庆
三国吴赤乌八年(245),使校尉陈勋作屯田,于方山南截淮(今秦淮河)立埭,号方山埭。在今江苏江宁县东南。六朝时,当都城建康东南水上交通的冲要。《资治通鉴》:南朝宋元嘉三十年(453),沈庆之讨太子劭。
战国时赵国人。善言辩。赵惠文王时,秦攻魏,取宁邑(今河南获嘉),诸侯皆遣使往贺,而赵国使者往返三次不得通。赵王以为秦得宁邑,以此钳制齐、赵,恐将加兵于赵,于是遣他使秦。既至秦,献书于秦昭王,昭王以“从
唐代鸿胪卿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