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贵
孟子哲学术语。即最贵者,指仁义。清焦循《孟子正义》:“良贵犹云最贵”,“谓贵之善者也”。又云:富贵“不如仁义之良贵也”。《孟子·告子上》:“人人有贵在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认为人人都有可贵的东西(仁义)在自身之中,只是不自知而已。至于他人所给于的爵禄富贵,他人亦可夺去,终非自身所有,不是最贵的东西。
孟子哲学术语。即最贵者,指仁义。清焦循《孟子正义》:“良贵犹云最贵”,“谓贵之善者也”。又云:富贵“不如仁义之良贵也”。《孟子·告子上》:“人人有贵在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认为人人都有可贵的东西(仁义)在自身之中,只是不自知而已。至于他人所给于的爵禄富贵,他人亦可夺去,终非自身所有,不是最贵的东西。
34—156一名张陵。东汉沛国丰(今江苏丰县)人,字汉辅。本太学生,博通五经。曾任江州令。顺帝时入鹄鸣山(一作鹤鸣山,在今四川大邑境内)修道。著道书二十四篇,自称“太清玄元”,谓逢“天人”,授以正一明
见“钱陌”。
清政府发给茶商运销茶叶凭证之一。茶不足百斤者,谓畸零,发给行茶护帖。
指未合承担常赋役之人,年龄因时而异。北魏时年十一至十四岁为中男。西魏时以十至十七岁为中男。北齐时复改为十六岁以上,十七岁以下为中男。隋十一岁以上,十七岁以下;唐初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天宝三载(74
元泰定帝年号(1324—1328)。凡五年。
清福建、江西等地农民减租斗争形式之一。该地区地主以大斗收租,小斗(七八升至四五升为一斗)粜米。农民相约均以小斗交租,谓之平斛。
官署名。简称圣政所。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置,掌编修忠臣义士传记,汇集高宗即位以来诏旨条例,编类其重要政事,由宰相提举。隆兴元年(1163),并归日历所。
即“滴珠”。
法律用语。即自首。《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对自告有具体规定:“司寇盗百一十钱,先自告,何论? 当耐为隶臣,或曰赀二甲。”《封诊式》有“盗自告”式例一篇。犯罪后自告可以减免刑罚。《汉书·衡山王传》:
·五代、宋初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字信臣。工诗善文章,慷慨有大志。后唐天成进士。任监察御史、起居舍人。仕后晋,官至屯田职方郎中、中书舍人。后汉初,拜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平章事。刚正直言,于朝政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