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副贰之义。宋、辽、金某些官署副长官或佐贰官多带此衔。宋代有同知枢密院事、同知贡举、同知国用事等。辽有同知汉儿行营都部署事、同知度支使事、同知府(州)事等。金置同知审官院事、同知刺史等。②官名。元、明
用于河防之兵丁。清顺治十二年(1655)始于江南设置。康熙十七年(1678)起,裁减河夫,增加设置。江南、山东、直隶三省共设一万二千五百余名。黄河各工于二个夫堡之间添设兵堡一处,住兵二名,看铺守堤,汛
官名。(1)唐后期由宦官任枢密使及护军中尉,故称此二职为内大臣。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二·内大臣》:“按唐制,两枢密使、左右中尉称内大臣。”(2)清侍卫处之次官。武职从一品,共六人,镶黄、正黄、正白
即“玉茗堂四梦”。
罪名。即主谋藏匿罪犯。《汉书·宣帝纪》颜师古注:“凡首匿者,言为谋首而藏匿罪人。”汉代重首匿之科,凡隐匿罪犯,多处以重刑。汉宣帝地节四年(前66)规定“亲亲得相首匿”,允许在一定亲属之间,藏匿犯罪的亲
1886—1935湖北蕲春人,字季刚,别署信川、病禅、量守居士。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肄业湖北文普通学堂,后东渡日本,师事章太炎,致力于音韵训诂之学,并加入同盟会,在《民报》撰文鼓吹排满。后参加南
书名。清褚成博撰。二卷。褚氏浙江余杭人,光绪进士。累迁御史、给事中,居台谏约十年之久。此书收录七十二折,内容多关涉甲午中日之战及洋务事宜。有光绪三十一年(1905)刊本。
本广州方言,用以称结伙行乞的外省流民。孙中山青年时代常与陈少白、尢列、杨鹤龄等聚谈反满,倡言无忌,被时人谑称“四大寇”。
1838—1903清江苏嘉定(今属上海)人,字颂阁。同治状元,授修撰。累迁内阁学士、兵部右侍郎、礼部左侍郎、吏部右侍郎。光绪十九年(1893)转都察院左都御史。二十一年擢兵部尚书。后历任吏部尚书、礼部
唐羁縻都督府。龙朔元年(661)置于久越得犍国步师城,约在今塔吉克斯坦卡菲尔尼汗河、瓦赫什河之间。隶于安西都护府。约八世纪中叶后,因大食势力东进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