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档房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改官的一种程序。经磨勘许改京官的选人,数人结为一甲,定期引见皇帝,称为班引。引见时,选人在便殿立班,逐一宣名,皇帝有疑者,即命吏部复验,如不中选,则取旨裁决。宋代选人改官的一种手续。
官名。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咸丰五年(1855),捻军各路结为联盟,改编为五色总旗,每旗之统帅即称“总目”。
官名,汉置。原名左弋,汉武帝太初元年改左弋为佽飞,掌弋射。其长官称令,次长官称丞,属少府。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汉书·宣帝纪》:“西羌反,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及应募佽飞射士。”注:“臣瓒
官名。西汉始置,张忠为御史大夫,署孙宝为主簿。魏、晋以来不置,至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复置,员二人。唐朝沿置,员一人,从七品下,掌御史台印及受事发辰,勾稽省署抄目,查其失误。五代因之。宋初沿置,神宗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置三员,隶尚寝,视流外二品,掌内宫扇伞灯烛。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寝的属官,掌扇伞灯烛。
官署名。即将作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将作监。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将作监为缮工监,将作监大匠、少匠改为缮工大监、少监,咸享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干盐利以佐国用。其官属有副使1-2员,正六品。判官1-4员,正七品。管勾4-22员,正九品。同管勾五员,都监八员,监、同监各七员,知法一员。见《金史·百官三》,参看“盐使司”条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开府仪同大将军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唯任总管、刺史
官名。唐制以京旁之县为畿县,京兆府领县二十,其中长安、万年二县治所均在京师城内,称为赤县,其余咸阳、兴平、泾阳、渭南、高陵、同官、蓝田、鄠、好畤、武功、华原、美原十二县均地邻京师四周,称为畿县;河南府
身份微贼之臣。特用于臣下对君主之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