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秦置,主铁官。《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大(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
清朝捐纳方式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同年间,初为鼓励加捐,实行多立班次,减折加捐之法。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其后另订加成新章,并令交进实银,因有此称。同治三年(1864)设银捐新
唐玄宗开元(713—741)中置,给两京乞儿廪食,使居之。宋朝沿置。明朝初年亦令天下广置,收容、周济贫人。
专差御史名。清初沿明提督操江之制,置巡视江南上下两江御史,员额二人,掌江防之事。顺治六年(公元1649年)省。
官署名。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掌屯田、抽分、薪炭、夫役及坟茔营造制式等。十三年,改屯部。二十九年,再改屯田清吏司,遂为定制。
官名,汉置,边郡置长史一人,俸六百石,掌兵马。西汉边郡有丞和长史,东汉建武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丞职。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官名。秦汉之制,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三
官署名。清朝末年各省置谘议局,由人民选举议员,参议省政,为省议会的预备。见《清史稿·职官六·资政院》。
官署名。即“仪制清吏司”。官署名。清末置,属礼部。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鸿胪寺及本部主客清吏司并人仪制清吏司,去“清吏”字,称为仪制司,添设员外郎一人。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改为典礼司。参
① 西魏、北周“小司空上大夫”的省称。② 工部侍郎的别称。
官名,东汉置,属少府,由宦官担任。掌监制御用之器物。《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转为兼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