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留院官
官名。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以学士充任,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
官名。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以学士充任,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
官制用语。唐宋弹劾制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弹劾官员犯有公罪,以及閤门、御史台检举官员违犯仪制等事,皆称弹奏。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属门下省通进司,职掌不详。似仿宋制。圣宗统和二十八年 (1010),萧韩家奴为右通进,典南京栗园。
地位卑微之官员。特用于官员谦称。
指任免官吏的制度。《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废置,以驭其吏。”郑玄注: “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二、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三.厘订烟酒税率事项;
①官名。“行人”省称,即通使诸侯者。②官制用语。指官缺未补,暂由他官兼摄其事。汉朝摄行制度较普遍。有以低级官吏摄行高一级职务者,有以平级而兼摄行者,亦有以文官行武官事者,也有以武官行文官事者。魏晋南北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制,经考察属于贪酷的官吏,削除其名籍,使为平民,称为削职为民。
官名。秦置,属太仆,为路軨令副贰,掌皇帝乘舆。西汉因之。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属太仆。为路軨之副长官,佐令掌乘舆路车,凡小车皆掌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参看“路軨”、“路軨令”条。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