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殿)学士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集贤殿学士,以五品以上官为之,掌刊辑经籍。宋沿置,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称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元集贤殿亦置学士,员额二人,正二品,低于长官大学士。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集贤殿学士,以五品以上官为之,掌刊辑经籍。宋沿置,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称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元集贤殿亦置学士,员额二人,正二品,低于长官大学士。
皇帝近臣泛称。《尚书·主政》: “王左右常伯、常任。”孔颖达疏: “王之亲近左右,常所长事,谓三公也。”秦汉以后,常作为侍中的别称。指帝王左右的近臣,周朝指三公。《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次官,亦称刑部下大夫或小刑部,员一人,佐刑部中大夫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审讯、执行及赦免。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
海关征税部内班华员,其地位次于帮办。见“征税部”。
官署名。元朝置。掌收储、发放钞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由元宝总库改立,秩正六品,寻升从五品。置达鲁花赤、大使各一员,从五品; 副使三员,正七品。官库名。元置,属户部。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
官署名。金朝宣宗兴定四年(1220)置。主管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种,禁私杀马牛、和盐酒曲。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六品、正七品。官署名。金兴定四年(公元1220年)置,掌检察支散军
官名。先秦掌薮泽之官。《左传》昭公二十年:“泽之萑蒲,舟鲛守之。”疏: “鲛是大鱼之名。泽中有水有鱼,故以舟鲛为官名也。”一说即“舟虞”,为掌船官。官名,掌薮泽。《左传·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
官名。汉朝隶大鸿胪属官大行令,掌朝会时赞礼仪。东汉员四十七人。魏、晋沿置。东晋、南朝大鸿胪常省,其官亦省置无常。北魏仍置,为冗散之官,有俸无常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九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置,隶礼部。乾隆七年(1742)改隶乐部。设满、汉署正各一人; 满、汉署丞各一人,供用官三十人,经承四人,署史长十六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奚王府帐下之汉人兵马。
官名。掌刑狱和理算钱谷,以皇室和投下怯薛官充任。秩正三品。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三十一员,后增为四十一员。下设首领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秩正七品、从八品。吏属为蒙古必阇赤二人,汉人令史十二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