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殿书院押院中使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掌出入、宣进奏,领宦官以监守院门。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掌出入、宣进奏,领宦官以监守院门。
官名。隋高祖开皇二年 (582) 始置,为宫廷女官,六司之一。隋炀帝置为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工 (唐改尚功) 局,掌供御衣服裁缝。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霍光传》。颜师古注:“乳医,视产乳之疾者。”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以侍从官充任,总领军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军器监复以监为长官,遂罢。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征税募债,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财政科。
宫观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 置,以知制诰充任,杂压在太常少卿之上。仁宗皇祐五年 (1053) 废。
官名。西夏置。内侍阶官。西夏中期惠宗时有此官职,多以党项人领其职。宦官职名。宋置,见“祗候高品”。
见“同主管右春坊事”。官名。宋置,见“左春坊”。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宪部”。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设。掌京城警备、司法、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辖文案、营务、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巡捕处六十二。置专职大臣一人,兼职大臣四人,以及提调、总办、会办、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销。
官名。户关监督之一。清顺治八年(1651) 置,为凤阳关之主官。大关设于安徽寿州正阳镇。掌征通关货税,船料及牲畜税。康熙五十五年(1716) 至乾隆四年 (1739) 曾交巡抚兼管。复设监督后由庐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