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注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称集注,又称四时选。
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吏部四选,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每季注集一次,故亦称四时选。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称集注,又称四时选。
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吏部四选,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每季注集一次,故亦称四时选。
官名。两晋十六国汉、前秦、后燕及北魏置。大军出征时,统率前锋部队。《晋书·陆云传》:“(成都王司马) 颖将讨齐王冏,以云为前锋都督。”《晋书·苻坚载记上》: “(苻)坚率中外精锐以付之,以其前将军杨安
官署名。明朝建文二年(1400)改都察院为御史府,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只设御史二十八人。成祖即位,复旧制。参见“都察院”。
官名。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二人,从六品,掌弹劾纠举。不常设。又置为内官散官,以授从八品宦官。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1)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2)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增置,秩从七品。
见“必阇赤”。吏员名。蒙古语,意为书史。蒙古初期以必阇赤掌文牍之事。元代各官署中以蒙古文作书的掾史、令史,称为蒙古必阇赤。如中书省即置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左司十六人,右司六人。
① 官署名。隋朝置,主盐务,有总监、总副监、丞等员。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②官名。隋朝盐池总监长官,视从六品,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吏治类科目。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诏举,刘璀等二人及第。
官府治事之法度。《周礼·天官·大宰》:“六曰官法,以正邦治”。郑玄注: “官法,谓职所主之法度。”
官名。西汉置,属执金吾,为式道中候副职。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执金吾,为式道中候之副,车驾出,掌佐式道中候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参看“式道候”条。
官名。清末度支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