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大臣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 改陆军部尚书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陆军行政事宜,统辖陆军军人、军属。
官名,清朝置。为陆军部长官,掌主陆军,稽颁营制饷章,以巩陆防。副大臣贰之。其属官有:参事掌法律章制。检察官掌察军队、学校、局厂。部副官掌传宣命令。承政掌出纳文移,旌别员司功过。军制掌编制征调,凡军械制造,交通建筑,并审验法式。军卫掌班秩、阶品等级、封赠、袭荫。军需掌粮饷。军医掌防疫、治疗。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 改陆军部尚书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陆军行政事宜,统辖陆军军人、军属。
官名,清朝置。为陆军部长官,掌主陆军,稽颁营制饷章,以巩陆防。副大臣贰之。其属官有:参事掌法律章制。检察官掌察军队、学校、局厂。部副官掌传宣命令。承政掌出纳文移,旌别员司功过。军制掌编制征调,凡军械制造,交通建筑,并审验法式。军卫掌班秩、阶品等级、封赠、袭荫。军需掌粮饷。军医掌防疫、治疗。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南朝宋置,员十人,职如虎贲中郎将,掌随从迎送太子,隶太子左、右卫率。南朝齐、梁、陈沿置,改设一人。梁五班,陈七品、秩六百石。东宫武官名。见“太子二将”。
官名。见“招讨使司”。
元代宿卫军中职司京城巡夜者称为巡逻军。参见“宿卫军”。
清朝巡检之别称。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各种出缺官员候补改授之班次。凡补班分为多途: 裁缺候补者,回避开缺候补者,丁忧服满候补者,终养事毕候补者,病痊候补者,降革开复候补者,援例捐输开复候补者,等等,皆由部铨选,依例补用
见“四门直讲”。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裁制衣服。太祖乾德四年(966),并归裁造院。
官名。少皞时置,即司空,主平水土。《左传·昭公十七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鸤鸠氏,司空也。”注:“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鸤鸠鸟,即布谷鸟。少皞部落氏族
即“寺务司”。
官名。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