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宋朝御史台置,初设五人,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减为二人。
官名。金、元内侍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六阶,秩正五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四阶,从三品。官名。金置,正五品下,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官名。亦称建康狱平。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廷尉平”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书·文学·庾于陵传》: “天监初,为建康狱平。”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长官。负责看押未决人犯,及处理所内一切事务。属大理院者从五品,奏补; 属京师两审判厅者分别为正六品、从六品,奏补。
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医署,置令及丞,掌医药等事。隋唐沿置。隋太医署属官有主药、医师、药园师、医博士、助教、按摩博士、祝禁博士等员。唐太医署属官有府、史、主药、药童、医监、医正、药园师、药园生、掌固,执行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硙的管理及粮食的加工,下设典硙中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见“副司弓”。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道人,颁发度牒。长官为道会。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会一人。参看《清文献通考·职
见“巡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