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席
指宰相或宰相职位。钧喻国政,席指席位。宋丁谓《丁晋公谈录》:“卢相多逊在朝行时,将历代帝王年历、功臣事迹、天下州郡图志、理体事物、沿革典故,括成一百二十绝诗,以备应对。由是太祖太宗每所顾问,无不知者,以至践清途,登钧席,皆此力耳。”
指宰相或宰相职位。钧喻国政,席指席位。宋丁谓《丁晋公谈录》:“卢相多逊在朝行时,将历代帝王年历、功臣事迹、天下州郡图志、理体事物、沿革典故,括成一百二十绝诗,以备应对。由是太祖太宗每所顾问,无不知者,以至践清途,登钧席,皆此力耳。”
①官署名。原尚书省膳部,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此称,以郎中为司膳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再改此,肃宗至德二年 (757) 复名膳部。②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收储有关礼器。设专知官、库子各一人。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统领祗候郎君。下辖左、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置详稳、 直长、 闸撒狘、 拽剌等职。辽著帐郎君院分司之一。其官有祗候郎君班详稳、祗候郎君直长、祗候郎君闸撒狘,统领所
官名。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又称同知都督。初一人,从二品。吴元年 (1367) 改从一品。隶都督府。洪武十三年 (1380) 改设五军都督府,均置。永乐元年 (1403) 所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及
官名省称。即三班院借差。北宋无品武阶官,位三班差使下、殿侍上。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进义校尉。武臣本官阶。宋初置,为三班院借差的简称,为无品级小使臣之一,位在三班差使之下。政和二年(
武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秩第六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说:“诸传但称校尉者是。”许褚、宠德、胡奋均曾任此职。蜀不设此职。吴所置与魏同,梁寓、张刚、管笃等均曾为之。
官名。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十八年定都北京,遂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出入经费、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充公赃物财产、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凌人下士二人,掌理藏冰出冰的政令。北周依《周礼》置掌冰中士,正二命;掌冰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
官名。①西魏文帝大统(535—551)初置,北周武帝天和五年(570)省,建德二年(573)复置,多授各地豪望,以统乡兵; 刺史、镇将等亦多加此号。②府兵组织“旅”之长官,由子都督、都督迁此,再转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