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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朝王畿以外行政区域名。(1) 九服之一。参见“九服”。(2) 五服之一。参见“五服”。② 春秋战国时公卿大夫作为世禄的封地。《礼记·礼运》:“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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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钧容直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隶教坊,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下设押班二人,有乐工百余人。掌军乐。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南宋沿置。

  • 管狱员

    监所职员名。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受各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

  • 夹签

    文书名。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即缮签说明,随本上报,请皇帝裁决。

  • 普通司郎中

    官名。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二人,正五品。掌司事。

  • 管带官

    官名。① 清朝神机营军火局及军器库之长官,各设一人。分掌制造军火器械及收发军火器械。②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营一人,正四品。掌辖全营。协参领充,奏补。

  •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

  • 国用参计所

    见“国用司”。官署名。即“国用司”,见该条。

  • 扶羌将军

    武官名。汉置,掌护羌族。见《汉书·王尊传》。

  • 接折

    清朝军机处术语。每日皇帝将已批阅之臣工奏折发交军机处,由军机章京分送给各军机大臣互阅,称“接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