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都水司郎中。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后增设四人,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至六人,满洲五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简称都水司郎中。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后增设四人,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至六人,满洲五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场用语。宋朝一至九品文武百官统称。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广蕃苑属香山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条。
官名。北齐置。见“典农署”。
官名。元代秘书监的副长官,其地位在秘书监卿之下。
官名。魏晋南北朝置,位在司徒右长史上。魏、晋、宋六品,梁十二班、陈四品,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三品; 北齐从三品。参见“司徒右长史”。官名,三国魏置,左、右长
武官名。宋太宗端拱元年(公元988年)置,以孔守正为之,属侍卫司,统一指挥龙卫马军左右厢与神卫步军左右厢的军事。
官制用语,义即“清官”,大公无私的官,与贪官相对而言。《后汉书·杨震传》:“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综本城及所属回庄事务。乾隆二十四年 (1759) 抚定回部,因其旧各置官,随征效力者并封三品阿奇木。时称管理叶尔羌、喀什噶尔、库车、和阗、阿克苏、乌什者为六大城伯克。共设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始置,管辖行在宗子,设权主管一人领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诸殿帏幄之事。属著帐郎君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