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场用语。①指文臣之官资。②指文职官员。文官的泛称。宋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元年十二月甲子卫敏疏:“后族戚里不得任文资,恐挠法而干政也。”
官名。隋朝尚书省置,设八员,从八品上,协助尚书左、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 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都司郎各一员,为左、右丞副贰,掌都事之职,仍置都事,升正八品,位都司郎下,分隶六尚书。唐朝左、右丞分辖
官库名。太平天国从金田团营开始,即在起义军内部成员中实行一种人无私财,一切归公,生活所需全部取给于圣库的制度。其制规定,凡军中全体人员,须将各自的财产交给圣库,战争中缴获的金银财物一律归公;而每人的生
官名。战国秦置。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 ·金布律》:“都官佐、史不盈十五人者,七人以上鼠(予)车牛、仆。”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 所谓秘书, 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民国四年(公
官署名。元朝始置,隶于千户所。分上、下。上置百户二人,下置一人。明朝沿置,分设于全国要害去处。以一百十二人为一所,设百户统领。上隶于千户所,下领总旗二人、小旗十人以率卒伍。官署名。元明设置,见“百户”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地政署,办理地籍整理事务。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布燮同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唐朝之宰相。
①官署名。东汉灵帝(168—189)置,积蓄私藏,收天下之珍,以宦官掌之。三国魏沿置,以中署监为长官。南朝宋后废帝(473—477)初,省御府而置,隶少府所统右尚方令,掌作御刀、绶剑及诸玩好器物。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