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郡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后汉书·百官志》“郡守”条本注:“凡郡国皆掌……决讼检奸,……秋冬遣无害吏按讯诸囚,平其罪法……”自汉至南北朝,郡的佐理司法的掾属有辞曹史(汉置,主辞讼),贼曹掾(汉置,主刑罚),贼捕掾(汉置,主捕盗贼)、决曹掾史(汉置,主罪法事)、仁恕掾(汉置,掌治狱之事)、法曹掾史(两汉主邮驿科程事, 魏晋以后始掌刑法)、墨曹掾(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隋炀帝改州为郡时,郡太守的司法属吏有司法书佐、司户书佐,前者佐理刑事审判,后者佐理民事审判。

猜你喜欢

  • 刑部交阯清吏司

    官署名。明朝刑部属司之一,始置于永乐十八年(1420),掌交阯布政司(今越南境内)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宣德三年(1428)罢交阯布政司,十年革刑部交阯司。

  • 左骁骑率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骁骑之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左骁骑率中士、左骁骑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 左渐尚王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

  • 翰林庶吉士

    官名。见“庶吉士”。

  • 专知

    宋朝仓库场务之主管人员。常以手分等吏人或衙前充当,位在监当官之下,分管有关事务,督率仓、库、斗、秤、拣、掐子等。与其副手合称“专副”。

  • 宝章阁

    宋朝阁名。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置,以藏宁宗御制。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为贴职。宋阁名。宝庆二年 (公元1226年)置,收藏宁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 都船丞

    官名。奉置,属中尉。入汉因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属执金吾,为都船令副贰,员三人。东汉省。官名,汉置,共三人,佐令掌治水。参看“都船令”条。

  • 荆湖行省

    见“荆湖等路行枢密院”。

  • 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右通政使”。

  • 回回馆

    明、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始置于永乐五年(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