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伯同为三品。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一说为南部曹次官,与大夫不并置)。协助尚书、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并负责上奏。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废。
①县令属吏。《韩非子·八经》: “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②任命下级官吏。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康熙三十七年(1698)设。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初无定额,雍正七年(1729)定员九十人,一等九人,每旗三人; 二等十八人,每旗六人; 三等六十三人,每旗二十一人。品
官名。清朝侍卫处侍卫奉命于卡伦(蒙古地区之哨卡) 戍守任事者。定制,乌里雅苏台九人,科布多二人。凡派往者皆有赏。任事三年,任满准由该处将军、大臣酌保。清置。清代驻新疆的边防官有卡伦侍卫。“卡伦”意为“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以北京为首都,初期首都行政长官仍沿清制置顺天府尹,惟将顺天府衙署改称顺天府尹公署。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月四日公布《京兆尹官制》,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作为特别行政区域,相当于
官名。见“左右武伯中大夫”。
官名,掌管乐人奏乐。秦朝和汉朝奉常的属官有太乐令、丞,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太予乐令,掌伎乐人,凡国家祭祀时掌管奏乐。魏晋复称太乐令,齐、梁、陈因之。北魏置太乐博士,北齐曰太乐令丞。其后,历代多设此
官名。即水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水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水部郎中为司川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水部郎中”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司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司刺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参见“司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