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员公署
官署名。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广东省政府于广东统一后为了整顿各县行政,加强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末,将广东全省划为广州、西江、东江、北江、南路、琼崖六个区域,每区各设行政委员公署,为省政府的临时代表机构。公署内分科办事,置秘书、科长及办事员,以佐理各项事务。行政委员秉承省政府之命,督率所属各县改革地方行政事宜,并得直接委派县长。次年十一月各县行政初步整顿以后,即行撤销。
官署名。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广东省政府于广东统一后为了整顿各县行政,加强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末,将广东全省划为广州、西江、东江、北江、南路、琼崖六个区域,每区各设行政委员公署,为省政府的临时代表机构。公署内分科办事,置秘书、科长及办事员,以佐理各项事务。行政委员秉承省政府之命,督率所属各县改革地方行政事宜,并得直接委派县长。次年十一月各县行政初步整顿以后,即行撤销。
宋朝养马机构。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改左、右飞龙院置。雍熙二年 (985),分左、右二坊。四年,改左、右骐骥院。官署名。宋置,见“骐骥院”。
即允许汉族官员编入旗籍,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乾隆时孙士毅曾任大学士、尚书、总督,封为伯爵,后“病笃,遗疏请入旗,高宗特许之,命入汉军正白旗,
官名。见“外府寺”。
官名。吐蕃官,即大相,置一人,亦号大论。
“大行台郎中”的省称。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设,掌制造诏旨宣敕纸札,秩从八品。隶中书省礼部。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始置,属礼部。秩八品,掌造诏旨宣勅纸札。其职官有大使、副使各一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保管档案,缮写满、汉文奏折及本部主动题报事件;并掌本部旗员保举升补之事。设堂主事满二人,缮本笔帖式满十二人,经承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