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行司徒事

行司徒事

代行司徒之职。《后汉书·邓禹传》:“中元元年,复行司徒事。从东巡狩,封岱宗。”司徒即丞相,掌助天子理万机。参看“司徒”条。

猜你喜欢

  • 县威仪司

    官署名。元置,管理县内道教事务,有道录、道正、道判等职。道士词讼除刑事犯罪归地方官府审理外,其他均由道官处理。道士与百姓间的诉讼,由地方官府会同道官处理。

  • 帐内府副典军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右帐内府领兵次官,置二员,从五品上。

  • 中都都曲使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监知人户酝造曲蘖,办课以佐国用。其佐官有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三》。

  • 奚军都指择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辽在东京设四军都指挥使司,指挥契丹、奚、汉、渤海四军,下面又各设都指挥使司分领各军,奚军都指挥使司即统领奚军之机构。

  • 二率

    指太子二率,即太子左、右卫率。

  • 掌印云麾使

    见“云麾使”。

  • 众议院法典委员会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法典事项。

  • 内相

    唐、宋翰林学士别称。唐朝陆贽为翰林学士,虽有宰相主议大政,而贽常于内中参裁可否,故有此号。宋沿此故事,以称翰林学士。翰林学士的别称。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改翰林供奉为学士,专掌内命,参与机密事宜,职权重

  • 少司农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

  • 三司粮料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