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等机构。
官署名。元至元八年(公元1371年),于翰林兼国史院置蒙古字学士。十二年(公元1275年)分置蒙古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设翰林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写圣旨必阇赤、令史、知印。后定制设官同翰林兼国史院,并辖蒙古国子监。参见“翰林兼国史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等机构。
官署名。元至元八年(公元1371年),于翰林兼国史院置蒙古字学士。十二年(公元1275年)分置蒙古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设翰林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写圣旨必阇赤、令史、知印。后定制设官同翰林兼国史院,并辖蒙古国子监。参见“翰林兼国史院”。
官名。隋代为避文帝父杨忠之讳,改太子中舍人为太子内舍人,属门下坊,地位在左庶子之下。参见“太子中舍人”。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掌监督宫殿门禁。《晋书·后勒载记下》:“勒宫殿及诸门始就,制法令甚严”,“有醉胡乘马突入止车门,勒大怒,谓宫门小执法冯翥曰:‘夫人君为令,尚望威行天下,况宫阙之间乎! 向驰马入门为
监狱名,属大鸿胪,掌治郡邸及郡国上计之违法者。《汉书·宣帝纪》:“孝宣皇帝,武帝曾孙……曾孙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邴)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注:“师古曰:
古代官员申请退休的习惯用语。意为向皇帝乞回骸骨,归葬故乡。也为大臣引咎辞职的一种方式。或称“乞骸”、“赐骸骨”。秦汉及晋朝均称。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的谦称,与“乞身”义同。《晏子春秋·外篇》:“臣愚
任官术语。清朝官员之实缺,绝大多数由中央政府任命,称“内放”。少数缺位由外省督抚呈请任用,称“外补”。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立孙登为太子,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都尉,以辅佐太子,称太子四友。顾谭自中庶子转此。见《三国志·顾雍传》、《孙登传》。官名,三国吴置,掌侍讲诗书和出从、骑射,为
爵名。秦有大良造、少良造;大良造又称大上造,少良造又称少上造。《史记·商君列传》:“于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索隐》:“即大上造也,秦之第十六爵名也。今云良造者,或后变其名耳。”参看《汉书·
官府文书档案。《周礼·天官·宰夫》: “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中置,任李乐为此职。曹操执政后,列为四征将军之一,多为持节都督,出镇方面,地位显要,秩二千石。魏文帝黄初(220—226)中,位次三公,二品。两晋沿置,列为三品,若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