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任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 属于各部或直属各部总长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各部总长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如各部的科长、各省的县长属之。荐任官按其薪俸的不同,又分为十二级。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 属于各部或直属各部总长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各部总长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如各部的科长、各省的县长属之。荐任官按其薪俸的不同,又分为十二级。
医学教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见“医学”。
爵名。为五等爵公侯伯子男的最低一级。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医治畜兽等事。置使、副使等职。
即“北大王院”。
官名。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设,掌管上都东凉亭行宫(蒙古名为“只哈赤八剌哈孙”,意为“渔者之城”)。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尚供总管府。
伎术官名。隋置,见“太卜博士”。
宋朝内侍官名。隶入内内侍省者,位在后苑内品上、入内内品下; 隶内侍省者,位在后苑勾当事内品上、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六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轻车都尉”。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一级。分为三等,叙正三品。爵位名。清朝的爵位分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
官名。即国子博士,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国子博士。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大通三年(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南朝陈改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四班。陈沿置,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