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判
节度判官之省称。
节度判官之省称。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见“提塘官”。官名。清置,又称“提塘官”,多数省每省一人,也有两省一人的,由各省督抚选派武职一人(由兵部任用)驻京,掌传递部院等衙门与本省有关来往文书。见《清史稿·职官一·兵部》、《清会典·兵部·驻京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掌郊区的行政长官。《左传·昭公十三年》: “(楚灵王) 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杜预注:“郊尹,治郊竟 (境) 大夫。”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左传·昭公十三年》:“楚子夺成然邑
“上光禄大夫”的省称。
官名。北齐置。见“典农署”。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境内。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左、右候卫置二员,专纠弹之事。隋恭帝义宁元年(617)丞相府置二员。官名。隋末置,为唐代殿中侍御史的前身。《新唐书·百官志三》说:“隋末, 废殿内侍御史; 义宁元年(公元
将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折冲都尉下,掌领兵作战。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北魏置。《刘玉墓志》: “大魏开建,托定恒代,以 (玉) 曾祖初万头,大族之胄,宜履名官,从驾之众,理须督率,依地置官,为何浑地汗。尔时此班,例亚州牧。”
监狱名。宋置,受命于皇帝,拘禁诏狱案犯及京师案犯,兼有中央监狱与地方监狱的双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