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酝署署令
官名。见“良酝令”。
官名。见“良酝令”。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承办机要,考核厅员,支配长警、编存文牍,收发经费,统计报告各事。设参事一人,正五品,承厅丞指挥,管理本处一切事务。下设警事、机要、文牍、支应、统计五股办理各种事务。各
① 官名。殷朝始置。周朝沿置,地位在里君之下。掌营造的工官。《小屯南地甲骨》卷上第二五二五片“癸未卜,又囚百工。”《作册令方彝铭》: “明公朝至于成周,遂命舍三事命众卿事寮,众诸尹,众里君,众百工。”
官名,简称御史,汉置,掌执法,为御史大夫下属官员。《汉书·萧望之传》:“(御史大夫萧望之)知御史有令不得擅使,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之杜陵护视家事,少史冠法冠,为妻先引。”注:“如淳曰:《汉仪注》御史
府的等级之一。宋制上府在辅、望、紧三等之下,中府、中下府与下府之上。金明两代的府分上、中、下三等,明制上府为粮二十万石以上的府。参见“望”。
官制用语。南朝梁、陈对定员之内的官吏称限内。《梁书·孝行·褚修传》: “引为宣惠参军、限内记室。”《陈书·文学·杜之伟传》: “兼太学限内博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市场税收。《周礼·地官》:“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皮角筋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成立责任内阁,始置。无定额,奏任。承阁丞及厅局长之命分任各厅局事务。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各项议叙,各官添铸、更换印信,各官恩诏加级,颁发奏奖捐生执照等事。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秦汉皆置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置左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改右内史曰京兆尹,掌治京师。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和都水、铁官两长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