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参见“十六卫”。
见“十飙将军”。
明建文 (1399—1402) 时,改原浙江、四川、山东、河南、北平、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云南十三道提刑按察司为肃政按察司,仍各理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成祖初复旧制。
官名。北齐于临漳县置左部、东部二尉,分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左部管九行经途尉。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 (郎中) 为长官,管理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 (北魏及北齐初年属七兵尚书)。西晋武帝太康 (280—289) 中分为左、右两曹,东晋南朝仍并为一曹
通判别称。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正七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封奋勇校尉,乾隆二十年(1755)改奋武郎; 属八旗者正七品封文林郎。三十二年,统一为奋武郎。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制。正
①官署名合称。即尚书省六部所统二十四个部门: 吏部所领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所领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所领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兵部所领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刑部所领刑部、都官、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