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职等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改原九品官制,在十八班和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和三品勋位,以授流外官。在此等级中包括中书正令史、尚书正令史至山阴狱丞等官职。授予寒士与寒人。
官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 (1009),亲王府置,掌王府学事。官名。宋置,掌教皇侄皇孙。参见“南北宅教授”。
官名,俸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见《后汉书·百官志》。
命妇名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旧命妇名号,始置,以封尚书以上官员之妻。明、清沿置,封三品官及宗室奉国将军之妻。因子孙封者称太淑人。命妇封号。宋徽宗时执政官的妻子封夫人,尚书以上、执政官以下,即
官制用语。或仅称“迁”。指官员调动。《商君书·农战》: “常官治则迁官。”详见“迁”
宋朝乡役名。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以一百家为一大保,设大甲头一人,负责治安。
官名。辽部族中有惕隐之官,汉名为司徒,属北面部族官。其官署称部族司徒府。参见“惕隐”。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医官,掌承奉医药。秩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