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田署令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官名。元朝籍田署正官,从六品,置一员。下设署丞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九年(976)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东作坊副使。
官署名。宋朝刑部所属机构,掌颁降条法、赦文,由刑部郎官领之。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金曹从事”。
官名。三国魏明帝时,司马懿镇关中,罢左冯翊羌阳县,於其地置此,管理自武都徙来的降氐。西晋惠帝元康(291—299)初罢。十六国汉、后赵、前秦、后秦、西凉复置。北魏初沿之,后罢,复置县。官名,三国魏明帝
官名。明制于锦衣卫置中左右前后五所,各以指挥使为主官,各所又分领銮舆、擎盖、扇手、旌节、幡幢、班剑、斧钺、戈戟、弓矢、驯马十司,统领校尉,掌卤簿仪仗及直驾拿人直宿等事。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三年(1266),用正七品印,掌各路玉匠造作。十五年,改为玉局提举司。官署名。元至元三年置,掌琢磨匠人,用正七品印,十五年,改为玉局提举司。
周朝称分封的诸侯国家。《周礼·秋官·大行人》:“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以同邦国之礼,而待其宾客。”
官名。汉朝中央及州郡官府均置,典领文书簿籍,经办事务。丞相或三公府称黄阁主簿,录省众事,职权甚重。三国魏末丞相府置,员四人。西晋初三公及位从公者加兵,始置主簿。东晋则诸公皆置,员二人。与祭酒、舍人主阁
官名。宋置,见“提举市舶司”。
官名。清末参预中央资政院及地方谘议局议案讨论、表决之官员。资政院议员分为钦选议员、民选议员两种。详“资政院钦选议员”、“资政院民选议员”、“谘议局常驻议员”、“谘议局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