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籍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籍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又以他官参与其间,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参预朝政等名义,《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见“市舶司”。官署名。明置,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真伪,禁通番,征私货,平交易,闲其出入而慎馆榖之。其官为提举(从五品),副提举(从六品)。见《明史·职官四·市舶提举司》。
地位低微的官吏。
官名。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提领所”和一些不同名称的“局”等官署设同提领,多为九品,位在提领之下,副提领之上,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元史·百官三·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后罢。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外馆之主官。管理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设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官充任,每年一更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司农卿。
官制用语。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周朝每三年进行一次。依据考核成果或赏或罚。《周礼·天官·大宰》: “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明孝宗弘治(1488—1505)中定大计之法督考之。地方官三年一朝,于
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不出戍其他地方。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储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