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清
官制术语。参见“第一清”。
官制术语。参见“第一清”。
官名合称。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副贰,每卫二人,从三品。宋朝为从四品,无定员,以宗室或武臣为之,皆空官无职掌; 南宋多不除授,孝宗隆兴(1163—1164)中复置,为武臣之馆阁职。
官名。①三国吴置。领兵出征,薛珝曾为之。见《三国志·三嗣主传》。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威北、威东、威西将军合称四威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地位相当于安南将军。杂号
见“殿中郎”。
官署名。元朝地方军事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1262)十二月,掌河南戍军。置统军使、副使等职。十年四月罢。
官署名。辽北面军官。辖凤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见“太子閤帅”。流外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员额六人,秩流外四品,掌帅阍人、内给使以供其事。
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高氏称为“国之二守”,位为上卿。至春秋后期,改设为右相、左相。
官名。太平天国之医官,属朝上职官。详“朝上典官”。
官场用语。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如知县升知府,县丞升知县之类。清朝制度,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道员为最高班次,以下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县、佐杂各为一班,分别称为道班、府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掌犬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