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官员泛称。《旧唐书·李纲传》:“皇太子勇尝以岁首宴宫臣”。
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以在宫禁中,故名。亦称“尚书下舍”。为当时处理日常政务的主要场所,故亦常令辅政大臣入直。《南齐书·王俭传》: “先是,诏 (尚书令) 俭三日一还朝,尚书令史出外咨事,上以往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委署参领”。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代对于从事若干职业的人不许入仕。汉初规定商人及其子孙不得入仕,如《汉书·食货志》记“孝惠、高后时,市井子孙不得仕宦为吏。”同书《贡禹传》记“孝文帝时, 贾人、赘婿皆禁锢不得为吏。”
郡门下吏名。汉始置于郡国,《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府“正门有亭长一人。”《后汉书·儒林传》记孙堪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吏。”可见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其下有门卒,见《汉书·韩延寿传》。晋
明朝置,为名僧封号。并有加太常寺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为一时殊荣,非常制。
官名,汉置,为丞相府属官、集曹副长官,掌佐集曹掾主郡国上计和粮谷输纳。参看“集曹”、“集簿”、“集曹掾”条。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随王出行守卫。《周礼·夏官》: “旅贲氏,中士二人,下士十有六人,徒八人”,“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凡祭祀、会同,宾客,则服而趋。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二、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三;国民政府(后来的总统府亦同)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