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祭司员外郎
官名。即“祠祭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祠祭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西晋、北朝与右外兵郎互称,为尚书省右外兵曹长官。参见“右外兵郎”。
县的等级之一。北魏始置,相当于汉魏南朝的次县,次于大县,高于小县。北齐中县,地位在上、下县之间。隋唐沿北齐之制,唐制以三千户以上为中县,离京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二千户以上即为中县。宋制以千户以上为中县;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领军卫”,见该条。
官名合称。唐朝太子内官,为掌正、掌书、掌筵、掌严、掌缝、掌藏、掌食、掌医、掌园合称,俱为从八品,分掌太子内庭事务。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供宫廷丝织品。隶太府寺中尚方署。
官名。三国魏置。高贵乡公甘露二年(257),因玄菟郡高显县民王简负担被反叛吏民所杀的县长郑熙之丧至州,特下诏拜简为之。见《三国志·三少帝纪》。官名,三国魏置,领郡兵,主治安、除奸猾,防盗贼。《三国志·
官名。见“公府兵曹”。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实缺官员,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即饬令开去本职; 官位低者另候补委,官位高者另候简用。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实缺官员,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 饬令开去本职; 官职低
见“怯薛”。
官署名。明朝掌管佛教的机构。洪武元年(1368)置,四年革,后改置为僧录司。